大師:「找出對的人,用對的方法,做對的事,把事情做對。」
現實:「遇到笨的人,用笨的方法,做笨的事,把事情做笨!」
……可怕的是:人群物以類聚,一群笨人會贊成笨人做的事!
……民主投票方法只會表決出委屈妥協的笨決議,笨加笨啊!
請問:這可有補救的方法嗎!?還是無解的坑洞呢?
有遠見又能看清對錯的人,永遠只有少數。
團隊菁英若不被人們支持,就只有孤獨了。
笨人領導一群笨人,就只會做出笨事情了!
……偏偏現實就是如此!!悲哀!
在團體運作中,民主表決是不是很好的制度呢?還是它只是一個妥協出笨決定的方法?尤其是當無法推舉真正優秀的人出來進行領導或代議時,而是用來打打圓場搓搓圓仔、只是一個可恨的鄉愿作法呢?……這是非常值得令人深思的問題。
想想看,我們大家從小學就在班級裡學習著開會討論和民主表決的議事規則,這些開會制度(出席、議程、記錄…)和表決規則(人數、程序、投票…)等等,都已經有不少明文規定下來,相信那些也是經驗傳承改進的結果,只要遵循下去基本規則去做,完全用不著費力去創造或改變遊戲方法的。那麼,為什麼民主方法無法帶來很好有效的結果呢?我們反而一直在承受愚蠢錯誤的妥協決議結果呢?
僅將我個人的思考結果整理於下~~~
如果你所在社群團體(公司、社團、社區…等)是採用『開放民主』的委員審議制度,為了能獲得持續良好的發展,應該要注意以下三個要件:
- 要能夠推派出真正的菁英人才進行領導管理。← 挖出少數中的少數
- 要能夠有可以開放深入討論的機制平台設置。← 網路論壇不錯使用
- 要能夠有依循公平審查合理的議會制度建立。← 不以玩法惡搞行事
1、提案:
- 有沒有清楚定義問題
- 有沒有找出真正原因
- 有沒有提出有效對策
- 有沒有研究可行方法
- 有沒有設計執行步驟
- 有沒有公開討論方案
- 有沒有說明正負影響
- 有沒有進行正反辯論
- 有沒有訴諸理性判斷
- 有沒有按照法定程序
- 有沒有慎審試用推行
- 有沒有復原機制備援
- 有沒有設想未來後果
如果你有其他觀點,歡迎添加你的意見。
(PS. 今日參加社區大會後有感而發,抒筆淺見,謹記。)